我現在正在喜歡的人是個胖子,不會太嚴重的那種。總是穿的非常
帥氣,而且很適合棉質吊嘎,還有很多可愛的四角褲,走路的時候腳底
會跟地板摩擦,遠遠我就會知道是誰走過來了;頭髮比我還要長,髮質
也比我像女生(應該),可是講起話來是十足的男人。喜歡買很貴的東西
,像是很貴的包包圍巾或褲子之類,只是通常我都很沒眼光,不太能夠
辨別價值在哪裡。
他笑點很高,我講的笑話沒有一個他有笑過,但他講的我通常都會
笑倒,兇起來很兇,溫柔起來很溫柔(也許吧),認真起來很認真,然後
笑起來,非常非常帥;同樣的,不高興擺臭臉的時候,也是非常非常臭
。常常懶的出門,窩在家裡打電動,都說自己不太看電視,但每次都可
以好運氣看到很精采的mtv台,讓我深深的覺得不公平。然後食量很大
,大概是我的四五倍吧,不過常常一整天只吃一餐,家裡的廚房髒到一
個極致,很可怕。
很喜歡講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,而我一不注意就會被呼攏過去;也
會講可怕又不經意的爆炸性話語,然後我就可以開很久的小花,簡單來
說就是我毫無抵抗力;不喜歡自己的事被討論,不喜歡麻煩的事,並且
很沒有耐性,但是認真起來就大變身,非常非常帥氣,看到工作中的他
我都會在腦袋裡大爆炸。
我最喜歡的那段日子其實是我在美國的時候,我們可以聊很久很久
的msn,以我來說的話就是一個下午那麼久,常常elc下課我就走七條街
到40th street的buck's county coffee點一杯冰moca然後
坐在無線上網區裡窗邊的那個沙發位置上用電腦,登入msn開始跟他聊
天(很奇怪喔半夜都不用睡的),直到回rosemont的火車在不去搭就來不
及回家煮晚餐,我才會搭地鐵回到30th street station然後衝去搭
火車,現在我只要一聽到那時常聽的歌,或是坐在窗邊喝moca,就會想
到那時有多麼快樂,不過那時他還不知道我喜歡他。
所以後來又發生了很多事,雖然我一度決定要全世界最喜歡睡覺就
算他最喜歡我我也不知道,不過那的的確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,也許這
樣說會又帶來困擾什麼的,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好喜歡好喜歡,藏不住就
算了,要說我出爾反爾也隨便,總之我會努力到我喜歡上別人為止,應
該是這樣沒錯吧,my mind is out of control.
說穿了其實我才是最莫名其妙的任性傢伙。
4 comments:
GOOD JOB歐MOMO!
mo你媽啦
吳品毅真的很可愛
每次看到你在說大摳呆我都覺得你好青春好可愛好想把你揉爆
為什麼要把我揉爆啦
你這樣他會知道你叫他大摳呆喔
我沒有噢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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